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:崔XX,男, 37 岁,汉族,XX市XX药业有限公司职工,住本市朱兰干休路 5 号院 1 号楼 403 室。 张XX,男, 1970 年 2 月出生,汉族,XX市XX药业有限公司职工,住本市人民医院家属院。 崔XX,男, 41 岁,汉族,XX市XX药业有限公司职工,住本市石漫滩大道东段林场 2 号院 2 号楼 304 室。 刘XX,男, 1972 年 8 月出生,XX市XX药业有限公司职工。 杨XX,男, 1971 年生,XX市XX药业有限公司职工,住本市垭口常州路 0 号楼。 被申请人:XX市XX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:周XX;职务:经理 仲裁请求: 请求仲裁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纳养老保险金、失业保险金及医疗保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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